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城中小学校面向县城以外乡镇初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65名。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县城初中面向县城以外乡镇初中、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县城小学面向县城以外乡镇小学公开选调在编在职教师,并完全符合《2024年县城中小学县内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经验丰富;
4.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确定档次和不合格的。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
4.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选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选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在本次选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县城中小学县内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编制所在学校出具的北川县内学校工作年限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4)本人教师资格证学科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还需编制所在学校出具的任教选调岗位相应学科3年及以上证明(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1份。
所有工作、任教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覆盖本次公开选调全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选调资格一律无效。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报考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于2024年7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考评和面试,所有成绩均保留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考评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得分×30%+教育教学业绩考评成绩×70%
考试总成绩=考评总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一)考评
报考者考评总成绩在面试前公布。
1.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学校党政干部和教职工对报考者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打分。
2.教育教学业绩考评
由县教体局教育股和县教育发展研究所对文化学科报考者教育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评,县教体局体育与学校卫生艺术股对音体美学科报考者教育教学业绩进行量化考评。
(二)面试
1.面试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考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到达指定候考室集中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2.面试采取试讲(音体美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音体美学科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试讲教材详见附件3。
4.未参加面试、面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五、公示
(一)根据岗位选调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以考评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考评成绩相同的,先后按“教育教学业绩考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评得分”高低确定名次;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低于75分的,不能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三)拟选调人员和考试总成绩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调动条件的,不予调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是否递补,由县教体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体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教体局通知选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选调学校报到工作。
七、聘用
选调人员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自然解聘,必须在选调学校重新竞聘上岗。原聘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降低岗位等级聘用。
八、选调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选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调动资格,已经被调动的退回原单位,并对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调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九、本次选调事宜由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0816-482364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委0816-4821390
附件: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