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政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和热爱政协工作,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原则性强;
4、文字功底扎实,善于总结提炼,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
2、具有选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资格条件;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其中明确要求在相关岗位工作的,必须是实际工作时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全市范围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科级及以下干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等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人员现场报名,限报考一个职位。
时间:2024年7月22日上午8:00至7月26日18:00(5天)
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市政协办公楼913办公室)
电话:0359-2665769。
报名人员呈报资料:
(1)《运城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彩色照片4张;
(4)编制本和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6)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岗位设置表)复印件,科级干部提供任职文件复印件;
(8)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
(9)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0)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工作经历、时间证明,附印证资料。
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按照选调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资料不完整、信息不准确,或在报名时间内未完善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选调要求报考人数需达到计划选调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员与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要相应减少选调计划,使报考人数与选调录用人选达到3:1;如选调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提供信息、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职位1、职位2,笔试主要测试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公文写作能力。职位3、职位4,笔试主要测试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公文写作能力以及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成绩出现相同者,同时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出现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选调人数未形成竞争关系的,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在指定医院全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费用按照标准执行,个人自行承担。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
成立由2至3人组成的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服务对象意见,全面掌握分析考察对象情况。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宜程度等,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对考察对象报名材料、工作履历、年度考核、人事档案、廉政等情况进行审核。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在选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政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后,报市委编委审批。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的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后,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有关事宜由运城市政协机关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59—2660432
运城市政协办公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