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为加强我院医疗队伍建设及业务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性别不限,3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有三甲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 ;
5.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身体原因不符合聘用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岗位
护理岗位1人;具有护士资格证书。
四、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2个月)
工资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2.正式入职(试用合格)
基本工资: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基本工资2000元。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奖励性绩效+乡镇补贴+岗位补贴
3.工作地点:个旧市鸡街镇乍甸卫生院(个旧市鸡街镇下乍甸村健康路)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审核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资格证书,个人简历。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于工作日携带简历等所需材料至卫生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下乍甸村健康路);
2.网络报名人员请将简历等所需材料发送至邮箱:1397066142@qq.com。
(四)面试确认: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核查后确认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由医院决定,面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求职意向、应变能力、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15087396297
郭老师18087309794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人员具体上岗时间,试用2个月,试用期内根据医院试用期考核方案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因报名人员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卫生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4:
个旧市医疗卫生共同体乍甸分院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