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下辖16家公立医院,包括6家区属医院,10家镇属医院,均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27日起至2024年8月2日,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材料的电子版(电子扫描件等)。
(二)各招聘单位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材料要求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户口簿等有关材料;
3.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职位,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工作证明。
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于2024年7月27日前取得所报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27日。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回,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顺德区内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要出示单位盖章的报考同意书。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现场复审。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通知。现场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应聘者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审查结果现场告知。
四、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测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测评对象。
(三)技能实践测评。
主要测评实际工作专业技能水平,对考生进行为期2-3天脱产的技能实践测评,测试时长按天计算,根据岗位设定,同一岗位测试时长相同。技能实践测评满分为100分,技能实践测评合格分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技能实践测评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技能测试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测试。
(四)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各招考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告知;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各公立医院拟定入选对象,并在区卫生健康局、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各聘用单位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如发现以下情况: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招聘各环节过程中作弊的或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以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需在公示程序完成后,按照聘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正式报到入职,与各公立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3个月内(从公示期满之日起计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笔试公告、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技能实践测评公告、技能实践测评人员名单、技能实践测评成绩、体检公告及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信息,在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官网发布。
各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公立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投诉及监督电话:0757-22833375。
附件: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