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林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打造绿美生态国有林场,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阳春市河尾山林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具体职位见附件1:2024年阳春市河尾山林场公开招聘专职护林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3.符合岗位表所要求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和性别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6.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配偶、子女皆已移居国(境)外人员,或配偶、子女两者之一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以及聘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共5天)。
2.报名地点:阳春市迎宾大道331号阳春市人社局四楼劳动关系与合同制职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662-7660710。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摩托车驾驶证及退役军人证、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嘉奖、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奖励项目的相关证件。提交的打印或复印件材料均为A4纸规格,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2.报名人员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报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资料,相片要求正面免冠大一寸证件照3张,不按照上述规定或上述材料不全者作报名不成功处理。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至低按1:3比例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分数高低录取。
(一)体能测试
1、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应聘人选,参加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体能测试参考应急管理部《2020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文件要求,必考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详见附件3《2024年阳春市河尾山林场护林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市人社局、市林业局和阳春市河尾山林场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科学划定,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如有疑问,现场申诉,超过考试时限当弃权处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每人回答1道题,时间为6分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且签字确认。
五、成绩构成
1、考试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构成应聘者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50%)。
2、体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项分值标准参照附件3。
3、面试满分为100分,由市人社局组织面试。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立功、嘉奖、优秀士兵、优秀士官奖励项目的面试成绩加10分,获得多次奖励的不重复加分。
4.考试结束后在阳春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布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实际情况科学划定,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体能测试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依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招录名额1: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确定。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及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条件。凡是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公示不通过的、自动放弃聘用的则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八、公示
应聘者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阳春市政府信息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聘用流程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为阳春市河尾山林场专职护林员(试用期一个月)。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录取资格。如遇试用期满后放弃聘用的,可从未被聘用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
(二)工资待遇
专职护林员的工资和福利由阳春市河尾山林场自筹解决,在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中公共管护经费(管护人员经费)列支。
1.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待遇为每个月3000元;试用期满后,年收入约66000元(含单位和个人五险一金费用、人身意外商业险及每季度约1500元的绩效考核奖)。
2.首聘合同期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报考人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聘用公示等有关事项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短信通知。
3.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场。
4.咨询电话:市河尾山林场0662-7421982
市人社局0662-766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