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茂名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岗位20名(非人民警察、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性质),限男性,具体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二)辅警岗位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还在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生不得报考),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需具备信宜市籍户口或信宜常居住地条件。
(三)报名人员需矫正后视力5.0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四)能够自行解决食宿。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连续作战的精神。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特战类退伍军人,应急救援技能、无人机操控专业人士中优异者,经局辅警招聘小组评议通过后,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内,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打架斗殴,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招聘程序包括现场报名、笔试、计算机上机操作、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拟聘用人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16日。(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条件,将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信宜市公安局辅警办培训组(市区竹山路巡警大队旁边民辅警战训基地三楼),联系电话:8895110。
3.提供资料:
(1)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②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户口簿(包括不在同一本户口本的直系亲属);③学历证书;④其他资格证书(如退役军人证件、驾驶证等)。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填写《信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4)报名时进行身高初步检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信宜市公安局招聘部门将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初审合格者将通过公告或电话告知考试事宜,未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声明:考生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及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资料填写或提交不完整的不予审核。
2.考生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
3.考生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三)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环节分为笔试以及计算机上机操作。
1.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知应会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有关保密规定、计算机办公的基本常识;辅助执法需掌握的法律知识,警务辅助人员的职责,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等。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包括单选题、判断题、论述题等。理论测试的时间为9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上机操作。计算机上机操作内容主要包括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网络安全行为规范能力,满分为100分。
笔试及计算机上机操作合计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90%+计算机上机操作成绩×1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综合能力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4×10米往返跑,体能测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应对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体能测试进行认真考量,有相关疾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者请勿报考,以免发生意外。
(五)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加分办法。
辅警岗位考生按照总成绩计算=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退伍军人考试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
(七)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从高至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拟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为拟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X光、视力),并进行毒检,其中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依次择优递补体检人选。
(八)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信宜市公安局参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者,将取消招聘资格,再依据岗位要求及考生条件择优等额替补。
(九)聘用
对政审合格且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考生,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安排到我市公安机关从事相关工作,不服从岗位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综合能力测试、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经我局研究决定后,可以按照所需条件择优递补拟聘用人选。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局辅警薪酬标准(包含购买五险一金)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及培训等,视为自动放弃。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试。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析权归信宜市公安局。
附件:
信宜市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