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拟于2024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4年7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4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可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考生在入职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88年7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9:00至2024年8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请考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https://dprcfw.mike-x.com/pG6aP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信息及证件扫描件。
3.线上资格审查
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本阶段资格审查仅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4.审查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个人信用报告(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申请);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原件及合同(其中,若社保和工作证明可证明符合岗位条件,合同可在后续入职前补充提供);
(7)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
5.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面试的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考试成绩: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如有考生放弃,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递补(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在招聘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整,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地点: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名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大鹏新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酬指引》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凡弄虚作假或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聘用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到下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833319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