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阿合奇县托河农牧业综合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卫生专业技术及辅助人员11名。具体详见《人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7.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20”驾驶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最高不超过40周岁。高职称特殊人才根据情况面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未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6、高校在读未取得毕业证;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四)工资待遇(含五险)1.医疗岗位工资为4500元/月;2.医技、药剂人员工资为3700元/月;3.信息、财务、行政人员工资为3700元/月;4.驾驶员:驾龄5年及以上、熟悉本地路况、持有“C1”驾驶证及以上,工资面议。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应发工资的80%,转正后不予补发。持有中级职称者工资面议。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驾驶员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阿合奇县人民医院、阿合奇县托河农牧业综合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监督。
(一)公布招聘信息
通过阿合奇就业网和阿合奇县零距离,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9日。(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提交材料:报名当天需提供相关资料。(1)报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登记表、报名表;(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正面和反面的扫描件;(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扫描件;(4)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职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扫描件;(5)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6)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扫描件。
3、报名地点阿合奇县乡村综合农贸市场(阿合奇县托河农牧业综合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资格审查:8月12日-8月13日。由阿合奇县托河农牧业综合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和面试:8月14日-八月十五日。
1、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招聘岗位按1:3入围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人数,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3、公布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体检:8月19日。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体检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3、体检费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审:8月20日-8月21日。
体检合格人员填写《阿合奇县县卫健系统应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六)公示时间:8月22日-8月28日。
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试用期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加强监督。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组织、人社等监督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肃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病史等影响聘用及正常履职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畅通信息。应聘人员自报名至公示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19990490904????18690841811?
电子邮箱:11235515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