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择优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以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选调岗位、名额(详见附件1)
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9名
三、选调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调对象
现为安远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事业编人员,正式参加工作时间已满5年(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综合文秘岗可放宽至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教师资格证;
6.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为或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三学年师德考核等次为不合格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办公室(县科教文化中心807室)
3.提交材料: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附件3,由编制所在单位出具,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6)个人征信报告。
4.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每人5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进行。
1.考试时间:2024年8月21日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待定
3.考试内容:教育工作相关知识。
4.考试形式: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5.笔试开考比例为3:1,选调岗位职数为1人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岗位职数为2人及以上的岗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职数。
(四)考察
根据选调岗位职数,按照1:1的比例,各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成绩相同,取学历高者〈如最高学历相同,取第一学历高者〉;若学历相同,取正式参加工作时间长者)。同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以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向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含交管大队)等部门征求意见。如出现考察不合格的,则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经县干部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组 长:刘文丙(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林永祥(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黄晓明(县人社局局长)、李会文(县委编办主任)、
叶光来(县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体局,由叶光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调具体事务。
六、有关要求
1.选调人员调入后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重新办理职称岗位聘任手续。如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限制,无法聘任原职称等级的,要实行“高职低聘”,待有岗位空缺时进行续聘。
2.本方案由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安远县教体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近三学年师德考核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安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安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远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