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2号)精神,做好仙桃市随军未就业家属安置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3人)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市汽车客运总站1人、市社会救助局1人、市环境卫生管理局1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经批准已办理随军手续的驻仙部队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8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报名对象到市人武部政工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市人武部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及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报考的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仙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所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所有证件复印件须经报考者本人亲笔签名)。
(三)发放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由市人武部政工科通知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如遗失准考证将影响招聘的后续工作。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成绩及名次在考试后一周内发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https://www.xiantao.gov.cn/zfxxgk/xxgkml/rsxx/sydwzl/)。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入围比例。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人社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公布调整情况。
3.面试前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考试录用专栏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成绩权重
(一)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二)考生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过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人社部门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如有需要可以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报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报名联系电话:15271147599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附件: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