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等六部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精神,鼓励研究所主动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拟招聘5名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从事相关科研助理岗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一
(一)招聘人数: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水文与水资源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地理学类、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港口航道类;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良,熟悉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具有水文模型开发及应用、水资源论证与规划、节水、水环境处理等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二、岗位二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
2.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优良,熟悉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下,具有水利工程安全监测、水利信息化、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好团结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有意者请填写《报名表》,并于2024年9月18日前将《报名表》与自荐材料寄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或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rsc@nhri.cn,不接受现场报名。
自荐材料请附身份证、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英语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发表论文等复印件以及联系方式和证明本人能力的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教育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请压缩为一个PDF文件)
四、资格审核、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核参加面试的人员,用人部门视情况组织开展面试。
五、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1年),按照单位规定明确相关待遇。
六、其他
应聘者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考录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邮编:210029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28165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2024年9月3日